一直以来,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都备受关注,关于按月提取的呼声越来越高。近日,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公告,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季支付房租调整为按月支付。
为更好地满足无房职工每月支付房租的资金需求,我中心决定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季支付房租调整为按月支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2020年8月28日起,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由按季度支付调整为按月支付。之后每月10日左右系统自动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已签约的银行卡内。
二、2020年8月28日之前已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,我中心将于近期一次性支付本季度7月、8月的房租。
(2)点击页面中“提取服务”,见到四个可选服务项目,点击“本市购房提取”,
按照提示将身份证放置于“二代身份证感应区”,读取身份证信息,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登录。
(4)来到申请信息页面,点选“与产权人关系”“购房类型”“收款银行名称”,输入购房合同编号后,点击“确定”,按指示完成后续操作。
按照提示将身份证放置于“二代身份证感应区”,读取身份证信息,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登录。
(3)在申请信息页面,点击“收款银行卡号”一栏,弹出插入银行卡提示后。在终端机相应插卡口插入银行卡,系统自动识别卡信息。
提醒:在见福、天虹微喔、美宜佳等连锁便利店的大部分门店及市、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、派出所等不同类型政务服务窗口均设有e政务自助终端(合计200台)。